江苏省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
酒驾、频繁闯红灯、拖欠贷款、骗取社会福利……今后,这样的行为将被写进“个人信用档案”。如果是严重的失信行为,还将受到一系列“惩罚”,如禁止报考公务员、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近日,江苏出台了《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办法》。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上述三个文件进行了解读。现代快报记者鹿伟实习生李骥 个人较重失信 3年内禁考公务员 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主要是针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据悉,自然人失信行为包括不依法纳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交通违法、实施家庭暴力以及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按严重程度划分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个人失信行为达到较重级别即会在3年内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如果是严重的失信行为,自然人将受到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等“处罚”。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自然人,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有效期5年。 18类人群执业前 先得晒晒“... [ 查看全文 ]江苏省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的相关文章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留学群公务员频道于2013年07月05日发布《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资讯,内容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我市各级机关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