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面试弃考者三年内取消报考资格
6月9日,福建 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与省公务员 局考试 录用处发出通知明确,从2013年5月31日起,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 ”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福建公考新规,对故意浪费考录资源行为进行遏制,想法是好的,美中不足的是,这样一项牵涉广大考生权利的制度,却没有相应的及时和有效的救助条款。 "无救济则无权利",福建公考新规很可能侵犯考生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受到伤害,最终也会让公考制度、政府部门等受到伤害。 面试时临时弃考,3年禁考?考生来自五湖四海,现在飞机也经常晚点,如果考生路遇火车、飞机、汽车等严重晚点,也怪考生?如果考生路上发生重大事故,比如自身受到严重伤害或者积极救助灾难,也怪考生?如果考生在临出门时,父亲突然去世,也怪考生?这样的制度是不是太不人性,太不科学,太不合理,太不正义? 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禁考?如果考生决定去急需要志愿者的偏远地方支教1-2年,这样的爱心行为不值得提倡吗?如果考生得知没有录取的第二名来自贫困家庭,到处碰壁,急需要一份工作,考... [ 查看全文 ]福建公务员面试弃考者三年内取消报考资格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