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公务员体能测评的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我市司法劳教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此项工作由市人社局(公务员局)会同招录单位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①10米×4往返跑,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上述两个项目测试次数均为1次;③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能测评问题以《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第十八条解释为准。 各项目的测评规则和注意事项考前向考生宣布。 二、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依据省要求,对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折算,... [ 查看全文 ]湖北武汉公务员体能测评的时间安排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