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考研信息:因论文抄袭被开除女研究生获改判
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公布了第一批裁判文书。在首批晒出的4个行政诉讼案件中,广东省有一个案例在列,并且备受关注。 女生不服开除处理粤法院三判学校不违法 80后女生甘露是暨南大学[微博]华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004级硕士研究生。2005年,甘露在参加现代汉语语法专题科目的撰写课程论文考试时,提交了《关于“来着”的历时发展》的考试论文,任课老师发现这篇论文是从网上抄的。老师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要她重写。甘露于是第二次提交了考试论文,但又被老师抓到这篇论文与《江汉大学学报》的论文雷同。 2006年3月,暨南大学作出开除甘露学籍的严厉处分。甘露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诉,省教育厅认为暨南大学的处分程序违反了有关规定,责令暨南大学重新作出处理。暨南大学重启程序之后,依然作出了将甘露开除学籍的最终决定。 一年后,甘露将暨南大学告上法庭,以开除学籍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及处罚太重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开除学籍决定。 一审判决甘露败诉,甘露不服提起上诉。此案二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该院虽然指出暨南大学在开除学籍决定时,引用法规的部分有瑕疵,但认为甘露的行为“属于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治学态度很不严谨”。因此驳回甘露上诉,维持原判。甘露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法院以... [ 查看全文 ]暨大考研信息:因论文抄袭被开除女研究生获改判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