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真题六
留学群为您提供—上海《会计基础》真题试题和答案 及2013上海《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二章预测真题六 六、会计凭证的规定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或人员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3)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审核原始凭证。 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 ③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 [ 查看全文 ]2013上海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真题六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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