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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具体是指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犯罪客观方面包括以下要素:
一、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即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指由行为人意识和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举止。危害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和不作为。
(一)作为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二)不作为
不作为,即消极的行动,是指不实施其依法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还有的犯罪虽然通常情况下由作为形式实施,但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情况下构成的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需要注意的是,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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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的一个重要要件。任何犯罪都有主体。没有犯罪主体就不存在犯罪,更不会发生刑事责任。因此,确定犯罪主体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
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规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虽然达到法定年龄但没有责任能力的人,即使给社会造成了一...[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一、犯罪故意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犯罪故意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定罪
《刑法》第25条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由此可见,共同犯罪的定罪必须具备以下主、客观条件:
一、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总是有机联系的,在整个犯罪的链条中,这些行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共同犯罪的处罚
共同犯罪的处罚
一、主犯的处罚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中的主犯有以下三种情况:
1.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组织犯的犯罪活动包括建立犯罪集团,领...[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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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
《刑法》第30条对单位犯罪作了以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是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特征
单位犯罪是区别于个人犯罪的一...[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罪数形态
罪数形态
一行为法定为一罪或处断为一罪的情况
一、继续犯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不法行为继续则不法状态必然继续,但某些犯罪,当不法行为终了以后,不法状态仍然可能继续。
二、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又称为想象并合犯或想象的数罪,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刑罚和刑罚权
刑罚和刑罚权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
刑罚权,刑罚是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由国家设定和运用这一方法的的权力就是刑罚权。刑罚是刑罚权的外在表现,刑罚权则是据以确立刑罚及保证其运行的源泉。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对于刑罚权,按照权力内容构成和运行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
刑罚的目的...[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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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行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也不能在附加刑独立适用时再适用主刑。我国刑法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5种主刑。
一 、管制
(一)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 查看全文 ]
2013公共基础知识: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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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
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一、罚金
(一)罚金的概念和裁量原则
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二)罚金的缴纳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 查看全文 ]
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七十一)
1.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2.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