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财经法规》预测真题5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长沙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真题及有关考试做调整的通知,希望考生参考,祝您考试成功! 三、判断题(本题共计20分,每小题1分)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两年。( )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 4.各税种的立法权均属于中央政府。( ) 5.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其地位仅次于会计法律。( ) 6.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7.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 8.各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9.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10.票据的出票人即付款人。( ) 11.如果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因此,当发现原始凭证的内容错误时,也一定要重开。( ) 12.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 [ 查看全文 ]长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财经法规》预测真题5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