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会计基础》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基本假设讲义
第二节 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记账基础 一、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1.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比如,甲公司的会计所要描述的资金运动是甲公司这个空间范围内的资金运动,而且是站在甲公司的角度进行反映和描述的,则甲公司就是会计主体。 一般来说,只要是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都可成为会计主体。比如:一个经济上独立核算的车间可以确认为一个会计主体,设置会计核算体系描述属于该空间范围的资金运动。除此之外,可成为会计主体的经济组织还包括:企业、企业集团(即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联合体)、事业单位等。 2.会计主体与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法律赋予它等同于自然人一样的人格,以便于其独立地行使权力并承担自身的义务。成为一个法人首先在经济上是独立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法人肯定是会计主体,但仅仅独立核算是无法足以支撑其成为法人资格的,所以,是法人的一定是会计主体,是会计主体的不一定是法人。 比如:企业集团、企业独立核算的车间均是会计主体而非法人。 【要点提示】会计主体假设在测试中常见的测试角度是... [ 查看全文 ]江苏会计《会计基础》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基本假设讲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