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3年9月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随着全国会计考试报名的开始,各省份掀起了一股会计考试的狂热,报考会计的考生也比往年多很多,但是很多考生对于会计考试信息掌握的不是很多,以致错失了会计考试良机,留学群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第一时间的全国会计信息,是您考试的一大助力,祝您考试成功!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申领证书 证书申领须在成绩公布后6个月内完成。过期不领证者成绩自动失效。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在网上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打印个人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到属地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后领取证书。 审核资料包括:个人信息采集表、珠算证、二代身份证、属地证... [ 查看全文 ]山西2013年9月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