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镇江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实行,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3〕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如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会计基础; (三)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14日,逾期不再受... [ 查看全文 ]江苏镇江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