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5)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这其中有三个层次:一是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二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是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例题1·判断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答案】×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如下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重点提示】注意这里的会计主管人员和我们一般常说的主管会计不同,会计主管人员的地位相当于会计机构... [ 查看全文 ]天津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5)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