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013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关于山东省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全省(不含青岛市)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根据新旧考试衔接办法规定,本季度考试分为五个类别: 一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电算化; 二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三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查看全文 ]山东枣庄2013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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