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队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作出限制
四川省教育厅出台《关于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每位博士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每位硕士指导教师每届招收硕士生一般不超过4人,导师原则上在不超过两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培养研究生;首次独立指导研究生的新增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限在一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 该《意见》还限制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政领导干部培养研究生的规模,要求原则上中层管理干部指导研究生数量不得高于专任教师,校(院、所)级领导指导研究生数量不得高于中层管理干部。 另外,各省属学位授予单位还将制定实施细则,细则包括导师的遴选条件、培训和考评、师德和学术道德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等内容。... [ 查看全文 ]四川省队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作出限制的相关文章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