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填表说明 本表由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填写一份,填好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留存。本表的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 二、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时,须填写除阴影部分外的所有栏目,如无相关信息,则在相关栏目中填写“无”或“——”。 三、“政治面貌”栏、“所属国家或地区”栏、“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栏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申请人,其“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栏选填“9.其他”,同时在“有效身份证件号”栏按以下原则填写: 1.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其有效身份证件号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 2.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澳门居民,其有效身份证件号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 3.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台湾居民,其有效身份证件号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四、全日制最高学历(位)栏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位)栏按最高学历(位)选择其中一栏填写。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高中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学历。 五、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信息栏按如下要求填写: 1.“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 查看全文 ]2013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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