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讲义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征税对象:增值额 2.分类 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不同,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世界上使用最普遍的增值税类型) 【提示】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概念 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认定标准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 [ 查看全文 ]全国版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讲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