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二节会计人员讲义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考生想了解全国各省市的具体报名时间,可以点击登录留学群会计频道www.liuxuequn.com/kuaiji/ 进行了解。 第二节 会计人员 一、一般会计人员 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 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政策业务水平;组织能力;身体条件。 三、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一)总会计师的设置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二)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总会计师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 [ 查看全文 ]云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二节会计人员讲义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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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 (一)适合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 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 (1)总会计师岗位;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3)出纳岗位; (4)稽核岗位; (5)资本、基金核算岗位; (6)收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