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省空军招飞宣城动员工作安排的相关文章
空军招飞和民航招飞主要区别是什么
好多考生都分不清空军招飞与民航招飞的区别,以下留学群为您提供相关招飞的最主要区别,希望对您报考有所帮助!
培养院校不同
空军招收的飞行学员将被送到位于长春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学习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北京民航招飞即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员,录取考生送至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习飞行技术专业。
报名条件不同
空军招飞以理科生为主,文科生也可报名,但是所占比例较小。...[ 查看全文 ]
2014年广东空军招飞10月份启动
以下2014年广东空军招飞信息由留学群高考栏目为您特别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空军招飞局广州招飞选拔中心了解到:2014年招考空军飞行员宣传和报名工作将在10月开始。与往年所不同的是,此次停止向在校大学生招飞,仅面向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飞。
停止向在校大学生招飞
与往年所不同的是,此次停止向在校大学生招飞,仅面向应届高中毕业生。招飞学员应是普通中学2014年度应届高中毕...[ 查看全文 ]
2014年空军招飞正式启动
留学群高考频道讯:从空军招飞局获悉,2014年空军招飞工作已启动。明年空军招飞将分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
据介绍,与往年不同的是,2014年,空军只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第一类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第二类是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空军...[ 查看全文 ]
2014空军招飞学员学制及待遇说明
2014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已经公布,有此意向的学生请关注以下留学群高考栏目提供的信息:
空军飞行学员的学制、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 查看全文 ]
2014年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2014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已经公布,有此意向的学生请关注以下留学群高考栏目提供的信息: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飞选拔一般包括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初选。2013年8月至12月,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和初步检测。复选。2014年2月至4月,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定选。2014年4月至7月,在北京空军招飞局检测基地进行,分批次...[ 查看全文 ]
2014年空军招飞对象条件
2014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已经公布,有此意向的学生请关注以下留学群高考栏目提供的信息:
空军招飞对象
2014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自荐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 查看全文 ]
2014年空军招飞简章公布
2014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已经公布,有此志向的学生请关注以下信息:
比陆地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飞行员的情怀和理想!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参加空军招飞选拔,选择飞行、励志蓝天,投身军营、成就梦想,用青春与热血书写无悔人生!
空军招飞机构简介
军事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总政治部...[ 查看全文 ]
2014年高考空军招飞时间公布
2014年高考空军招飞将于9月底开始,请有意报考的同学做好准备,及时报考。
空军面向高中生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一般于高考前一年的9月底10月初启动。空军招飞纳入普通高考招生计划。考生要参加严格的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政治审查等,还要参加高考。空军面向高中生招飞第一阶段为预选,9月至12月进行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和预选初检等工作;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测选拔,在次年2月至8月对预选对象进行体检、心理品质检测、政...[ 查看全文 ]
2014辽宁空军招生6项要求要达标
辽宁空军招飞目前已经开始检测,对考生身体有6个方面要求,以下是留学群高考频道为您特别提供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空军招飞对考生有6项要求: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未满18周岁的要达到164厘米;体重在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的要达到50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身体匀称。标准体重的算法为: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
按空军“C”...[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