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时事政治热点: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度
目前,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各种方案中,养老保险能否实现从“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一直是民众热议的焦点话题。按照一般的理解,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消除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之间、抑或公务员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养老保险差别,并以此作为判断养老制度改革成败的核心指标。事实上,这种理解并不全面,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形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1995年,国家开始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但由于历史原因,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未被列入改革范围,而是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不仅如此,两者调整的幅度也不同,其中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调整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则按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的90%调整。再加上此后公务员的工资数次上调,结果两者之间的差异就越来越明显。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目前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即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的比率)只有40%的水平,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一直维持在100%左右。 于是,一些人认为,和企业职工相比,公务员不缴纳养老保险金,但退休后却能拿到更高的养老金,这十分不公平,必须予以坚决地消除。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简... [ 查看全文 ]11月时事政治热点: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