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出租车国标
【背景链接】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正式批准发布了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据悉,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不得中途甩客。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纵览整个国标,它几乎能代表我们对于出租车行业的全部美好想象——没有异味,这是硬件上的标准;司机说文明用语,这是软件上的要求。然而,标准虽好,如果不能确保监管的跟进以及行业内生动力的激活,恐怕也只是中看不中用。由于严格的总量控制和“份子钱”运营机制,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局面,这使得外部标准的落实,以及行业自发的内生秩序的生成,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 出租车国标早已有之。比如,2009年5月1日实施的出租车国标,就规定了出租汽车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方式、服务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安全、服务评价等规范,而且各地还根据出租车国标制定了“地方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出租车国标实施情况并不理想,没有多少出租车运营服务真正达标。 [原因] 一是出租车国标缺乏强制性。尽管出租车国标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并附有服务评价指标计算方法,但这样的国标既对出租车公司缺乏约束力,也对出租车司机缺乏实际... [ 查看全文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出租车国标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