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设生态文明
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完整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摘要 [ 查看全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设生态文明的相关文章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报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