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税制改革
一如此前各界预期,12日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改革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当日发布的公报不仅用大段篇幅论述财税改革,而且首次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意味着,继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以来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大幕将启。 “毋庸置疑的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财政与税收配套程度较高。而在此后,相较于税制改革,财政体制调整较慢,这便造成了财政与税收的相对脱节。”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告诉中新社记者。 正是上述分税制改革,奠定了20年来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问题也渐次暴露。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事权和支出范围越位等现象,成为制约新时期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中全会提出,未来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就在财税改革。”国际金融问题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赵庆明认为。 12日晚间发布的全会公报指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在刘桓看来,上述论述至少表明了财政改革将在加强预算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政府收支两条线... [ 查看全文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税制改革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