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留学服务行业首批六种不公平合同条款
《北京公布留学服务行业首批六种不公平合同条款》新闻由新华网12月10日报道,留学群liuxuequn.com转载。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出国留学 wwww.liuxuequn.com)北京市工商局5日公布了留学服务行业首批6种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旨在进一步规范留学服务经营者的签约履约行为。 这6种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表述分别为: 一、“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中介机构不退还费用。”或“签约后,委托人要求终止合同,之前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或“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委托人退还服务费。” 二、委托人未能及时向受委托人及第三方缴付有关费用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受委托人不退还委托人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三、在违约责任的表述上,只对委托方有违约责任要求,而受托方无违约责任要求。 四、除按法律规定可终止协议或签约失败的原因,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中途退出、终止协议或单方面毁约。 五、“凡没有乙方收据的,乙方不负责退款。”或“甲方办理退款手续不能提供乙方收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款。” 六、甲方违约时,只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的中介服务费。 此前,北京市工商局启动了留学服务行业格式条款清理整治工作,对7... [ 查看全文 ]北京公布留学服务行业首批六种不公平合同条款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