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金融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审计署: 我局于今年4月25日,6月28日先后两次发文,通知各省、市、自治区审计局对全国某银行系统1994年度会计决算进行审计,7月3日又以审计署的名义向其总行发出审计通知,对其1984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由于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和各级审计机关的努力,以及该银行的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进行得比较顺 利。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据统计,全国有6000多人参加了这项审计工作。除审计了总行和27个省、市自治区分行外,还抽审了1540个基本层单位。审计出违纪资金8000万元《其中总行6000万元,分行和分行以下2000万元),就地缴人中央金库688万元。违纪自查和视同自查上划总行参与利润分成后上缴财政889万元,共计上缴中央财政只6788万元。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page]1.多提应付未付利息642万元 为了使定期储蓄存款利息较均衡地计人费用,人民银行规定可以预提定期储蓄应付未付利息。某银行预提方法是按定期储蓄存款年末余额,以月息四厘八的利率提取一年的利息支出。但是,有些分行为压低利润基数,超出规定范围,共多提422万元。 2.重复列支定期储蓄利息2442万元 按规定,实际发生的定期储蓄利息应在预提的应付未付利息中支付。但是,总行1980-198... [ 查看全文 ]金融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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