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提高乡村教师收入
【新闻热点】 教育部、财政部9月13日印发文件,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19日上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农村教师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将高于城镇教师。(11月19日人民网) 【热点解析】 教育部及财政部这一决定是将教师这一高尚的职业,建立在有尊严的收入之上,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更多的教师进入乡村,投身于农村教育事业中,极大的促进了农村教育的发展。教育部的思路和方向将教育向农村倾斜,无疑是正确的。 1994年施行的《教师法》早就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很多地方近年来也明确提出“农村教师收入与公务员相当”的口号,但实际上,一些地方并没有做到,出现了口惠而实不至的现状。 据悉,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1亿多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70%左右,农村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乡村教师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很多人常年工作、生活在条件较差的地方,由于农村教师资源匮乏,很多教师一个人往往要承担几个人的教学任务,甚至还要承担教学之外的压力,比如照顾学生生活以及其家庭生活等等。按理农村教师应该享有较高待遇,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也源于以下方面的限制: 其一,一直以来,对乡村... [ 查看全文 ]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提高乡村教师收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