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出国留学生的集体户口办理问题解答
以下12个关于答复留学生集体户口的问题,留学群小编整理编辑,请留学生自行参考。 1、在中心留学集体户口落户后办理有关手续须携带的文件是哪些? 须携带本人户口存放合同书和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须携带本人户口存放合同书、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是如何界定的? 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为40天,在有效期内,回国人员符合落户中心集体户口者将落户材料备齐,递交到回国处317室即被认定为有效申请。 3、回国人员落户中心集体户口需要多长时间? 已经在回国处办理完毕派遣落户审批手续, 符合落户中心集体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将落户材料备齐递交到回国处之日起,一个月内中心户籍专管员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后,集体户口卡由中心户籍专管员保管。 4、如何办理户口卡的借用手续? 因结婚、购房等原因需借用集体户口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持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和本人身份证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管理办公室(317)现场填写书面申请,写明借卡原因和还卡日期,交纳1000元押金,即可办理借用手续。个人借用户口卡不得超过一个月。 5、如何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户口相关事宜? 如果本人不能来我处办理借用户籍卡、户口... [ 查看全文 ]12个出国留学生的集体户口办理问题解答的相关文章
专题推荐: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