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护照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地点:南京市白下区洪公祠1号出入境办证大厅(市公安局大门旁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回答有关的询问后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二)填写出境申请表;(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 查看全文 ]南京护照办理地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