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加拿大移民局宣布认可“双重意向”
“移民倾向”常常是许多申请人在办理加拿大临时居留签证(譬如学生签证)时遭拒签的一大“致命伤”,然而不久前,加拿大移民部发布了一个公告,称“申请人存在双重意向(永久居民意向和临时居民意向)合情合法”。这令许多人纳闷:在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的同时,申请永久居民签证,这具有明显的“移民倾向”,怎么却被允许呢?专家指出,这并不矛盾,申请人只要在申请临居时,做出完整的学习或工作计划,并让签证官相信你在临居签证到期后不会滞留加拿大,在此前提下,提出移民申请是不受影响的。 “双重意向”合情合法 2009年7月,加拿大移民部发布了第131号公告,公告中再次重申,“申请人存在双重意向是合情合法”。公告里的“双重意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移民倾向”。 据了解,加拿大移民局对临时居民签证的审核向来十分严格。在办理临时居民签证时,最忌讳的便是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这一公告却表明:一个加拿大临时居民(如学生)在加拿大居住期间或还在申请临居签证之时,同时申请永居是许可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移民局发出该公告是针对很多海外申请人不清楚‘双重意向’的定义以及一直对‘双重意向’存在很多误会,甚至部分国内的签证顾问也一直认为如果申请了永久居民签证(如亲属团聚移民、投资或技术移民)或者有亲属在加拿大,那么他们再... [ 查看全文 ]11年加拿大移民局宣布认可“双重意向”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