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年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北京体育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北京体育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 1.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应用心理学、新闻学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 [ 查看全文 ]2009年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