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华女子学院普高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中华女子学院普高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总则 中华女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唯一一所公办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央部委院校,隶属于全国妇联。学校成立于1949年,座落在北京亚运村姜庄湖畔,是一所具有女性特点的现代化的花园式高等学校。 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中华女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章程》适用范围与招生工作原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三条 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四条 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一般院校体检标准执行。 第五条 我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普高专业只招女生。 录取办法: 第六条 ... [ 查看全文 ]2009年中华女子学院普高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