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芦花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 学院的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和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招收对象: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 查看全文 ]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