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内容。 一、总 则 1.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3.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机 构 1.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医学部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等。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医学部纪委书记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2.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部务会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使招生工作... [ 查看全文 ]200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