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
05月06日《200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一、 总 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的文件、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的规定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2008年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3、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学校招生政策,依据医学部招生规定和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根据国家政策,医学部招收港、澳、台、侨联考生和插班生,招收留学生,招收保送生,根据需要招收艺术特长生。 5、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医学部2008年继续在北京市部分重点中学招收“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的优秀考生。 6、根据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在部分省区招收国防定向生(具体见该年度招生简章)。 7、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 机 构 1、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 [ 查看全文 ]200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