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8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北京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英文全称:Beijing Social Management Occupation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4139。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101601。 第四条 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五条 学院办学特点:遵循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高职人才培养方针,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实用型人才的培养成效。突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有知识、高技能的社会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 [ 查看全文 ]2008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