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2008年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河北工程大学 学院性质:省属院校 学院国标码:10076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址:主校区位于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中华南校区位于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2号;丛台校区位于邯郸市丛台路83号。 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规则: 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阅考生档案; 2、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 3、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加分考生在专业安排上以原始分数(不含优惠加分)安排专业;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 5、在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时,农林类和医学类专业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到校... [ 查看全文 ]2008年河北工程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