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衡水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衡水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衡水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区。 2009年统一计划招生共计4000人,其中本科1900人,专科2100人(含分院500人)。收费标准:音体美本专科专业均为6100元,其它本科及师范类专科均为3500元,其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均为5000元。录取规则如下: 1、英语类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合格,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规定。 4、面向各省招生的专业,由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均按教育部和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无分数级差。 7、其它说明: ①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衡水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 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不同条件,住宿费分为每生每年600和800元; 8、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编:053000 衡水学院招办电话:... [ 查看全文 ]2009年衡水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