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廊坊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廊坊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一、学校全称:廊坊师范学院 二、 学校本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西校区地址:河北省固安县城东 廊坊师范学院北京东方研修学院教学基地地址:廊坊东方大学城【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教学地点】。 二、学校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招生范围:2011年我院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二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 查看全文 ]2011年廊坊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