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衡水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衡水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衡水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区。 2008年统一计划招生共计4025人,其中本科1700人,专科2325人(含分院50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一、录取规则: 1、英语类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合格,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规定。 4、面向各省招生的专业,由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均按教育部和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无分数级差。 二、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以“衡水学院”名称具印的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根据不同专业分别为每年3500-6100元。 2、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 [ 查看全文 ]2008年衡水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