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按照“依法管理,从严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邯郸学院 二、校址:邯郸学院本部在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在河北省武安市中兴路1100号,邯郸学院大名分院在河北省大名县京府大街43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原则: 1、文、理科专业按考生所报专业第一志愿,依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按专业第二志愿依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以此类推至专业录满。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生源地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原则录取。 3、河北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河北省外考生参加我院艺术类测试的,需达到生源地区公布的高考最低控制线后,按我院测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异常,有慢性病或澳抗呈阳性者慎重填报。 5、特殊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异常。该专业主要是培养特殊教育学校师资。 6、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 [ 查看全文 ]2011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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