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落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8]147号文批准设立、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和华城(黄骅)科教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 [ 查看全文 ]2009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