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治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长治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长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顺利完成我校的招生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治学院 校本部校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分校名称:长治学院师范分院 校址:山西省长治市东大街187号 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 校址:山西省沁县红旗街49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代码:1012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专业设置:我校的本科专业均是经过山西省教育厅评审、由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置的专业;专科专业均是由山西省教育厅评审并批准设置的专业。 第四条 证书颁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长治学院”毕业证书;分院毕业生颁发“长治学院××分院”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 第五条 我校对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但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仅提供英语教学;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 [ 查看全文 ]2011年长治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