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沈阳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沈阳建筑大学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746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79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5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7910万元,图书115万册。 其他说明:英语专业和土木工程(英语强化)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城市规划、园林(景观设计方向)、景观建筑设计、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等专业,要求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学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 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 [ 查看全文 ]2009年沈阳建筑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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