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长春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全程网上录取,专业级差5分。对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学校一志愿录取额未满需开设二志愿,志愿级差为20分。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cm.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电话:0431-86172409、86172406 联系人:祝恩智 于薇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对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健康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学(英语)、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针灸推拿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护理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对中药学、中药学(保健食品)、... [ 查看全文 ]201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