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及2013年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专业、范围及要求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 第四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招生范围: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 第六条 招生要求: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艺术类专业及国际政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合作)、软件工程、英语、英语(含语言文学和翻译)、英语(中美合作)、商务英语等专业及方向;男身高在1.70米以下,女身高在1.60米以下的考生不宜报... [ 查看全文 ]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