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长春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长春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长春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全国百所大学之一;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 学校全称:长春工程学院(Changchu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校 址:西校区即校本部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办学层次:学校举办全日制本科教育和专科(含高职)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 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证书;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本科生,由我校授予相应的学位。我校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被该项目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在我校注册,建立学籍档案。学习结束后,达到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将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经英方考核合格的,颁发西苏格兰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间,经英方考核合... [ 查看全文 ]2009年长春工程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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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白城师范学院2011年2011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白城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计算机、软件工程、软件技术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条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