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 会计(注册会计师)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 [ 查看全文 ]201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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