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3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 [ 查看全文 ]2013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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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神速转载《2008招生章程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OO八 年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8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OO八 年 招 生章 程 一、学校全称: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三、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概况和办学特点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