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内容。200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校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和程度,其中朝鲜语专业只招非朝鲜族考生; 3.学院对招收学生无男女录取比例限制。 4.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5.根据省招办提供的生源情况,一般按招生计划数120%提档。 6.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录取调剂考生。 7.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 [ 查看全文 ]200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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