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内容。(201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东北林业大学,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各层次高级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开展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 [ 查看全文 ]2010年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