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庆师范学院。 第三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文理学科并重,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经济发达、驰名中外的石油城——大庆市。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教育部和黑... [ 查看全文 ]2008年大庆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