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文,谢谢阅读!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杨浦 区 营口路 101 号 东沪 校区: 上海 市 宝山 区 同济支 路 199 号 三、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语种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外省市按1:1.2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 查看全文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的相关文章